规章制度

校团委栏目

学校团委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团委是学校团委和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团组织,它是学校团委体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对广大团员青年在思想教育、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学生科研、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指导工作,是学校共青团与广大团员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为了进一步规范团委的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使团的工作落到实处,开创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团委的基本任务: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 心工作,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为工作目标,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阶段工作计划;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结合青年特点,探索共青团工作新模式,积极开展团的活动,充分发挥团委作用。

第三条 组织开展对广大青年和团员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服务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大学生,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意识,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理念,引导团员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四条 针对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形势政策教育、民主生活会,开展有效的学习、讨论,并认真做好文字和图片记录。结合时代特征、专业特色和青年特点开展创新活动

第五条 按照校团委的标准抓组织建设,做到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组织机构要健全,分工明确,并能卓有成效地开展活动。

第六条 团委承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团委工作及各团支部的创建、评比和管理。

第二章 细则

第八条 团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团委组织机构

第九条 团委下设团委书记、团委老师、团委副书记、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各部门干事

二、团委职责

团委副书记职责:

1.传达团委的决议和指示精神,经常向党支部、团委申辅导员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并且和各方面取得联系。

2.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及所属团支部团干部的会议。限据团委的指示,从团总支的实际出发,研究和筹划团总支工作督促和检查总支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在团总支大会上总结汇报总支工作,组织委员进行讨论。

4.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5. 书记不在时,执行书记的职责。

6 主持团委日常工作,负责各部门的工作部署,协调各部门的成员关系。

7. 抓好分管工作,指导校里的各社团组织。

8. 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事宜。

部长:

1、执行各部门章程,各部门决议,领导各项工作。

2、代表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工作

3、积极与组织联系,定期汇报本部门工作

副部长

1、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如监督和指导部员如何展板)组织实施编辑部工作计划,积极协助部长工作。

2、带领各部门的所有成员学习文化知识,提高个人修养指导监督练习书法和绘画

3、协调部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到各成员和谐相处,搞好期刊的常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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