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和共青团员的先进作用,通过树立模范、表彰先进,形成良好的团建工作风貌,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优秀共青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是学校授予团支部集体、共青团干部和共青团员个人的荣誉称号,每年四月份评选,五月份表彰。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从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共青团员学生中产生。
第二条 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二级学院团总支组织本二级学院具体评选工作。评选过程需本着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生所在团支部或共青团组织集体评选。评选结果报送校团委审核并公示后,经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生效。
第三条 优秀共青团支部称号
优秀共青团支部是学校授予组织建设好,工作业绩突出,能够在集体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共青团支部的荣誉称号。
(一)评选条件
1.团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能定期向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日常工作,进行组织生活,做到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制度,教育评议制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制度),经常性的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
2.团支部能够在学生中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团员青年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开展党课学习和推优入党工作,有能力帮助解决同学中存在的思想问题;能够有针对性的开展团员意识教育,使支部团员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真正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班级中的政治、思想核心。
3.团支部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及时接转团员组织关系;严肃慎重地做好团员离团、脱团、退团工作;严格执行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制度;关心团员的工作、学习、生活和他们的实际困难,并且采取具体措施予以帮助,不断扩大团员数量。
4.团支部能够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学术科技、社会实践等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在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倡导文明礼貌、遵守校纪校规、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效果良好。团支部开展的活动富于创造性和连续性,以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独特的工作形式,体现本支部工作的特色,能吸引、团结广大青年,增添团的自身活力。
5.团支部能够扎实有效地开展学风建设,帮助团员青年共同进步。本支部团员人数占班级总人数90%以上。
6.上学年团支部成员无挂科、无处分现象;平均绩点在2.5以上。
7.积极参加团日活动,表现突出的支部优先考虑。
(二)评选比例和要求
优秀共青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10%,由二级学院团总支组织初评,并报学校批准。
第四条 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优秀共青团干部是学校授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为集体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在工作上取得优秀业绩的共青团学生干部的荣誉称号。
(一)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要求团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事业,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社会主义献身的精神。
2.学习刻苦。要求团干部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履行团干部职责所必须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3.工作勤奋。要求团干部忠于职守,讲求效率,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忱为团员青年服务。
4.作风扎实。要求团干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图虚名,不做表面文章,保持朝气蓬勃的工作热情,继承和发扬党的优秀传统和作风,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做青年的知心朋友,为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排忧解难,不沾染官僚习气。
5.品德高尚。要求团干部在工作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模范和表率作用,坚持原则,克己奉公,团结同志,谦虚谨慎,有自我批评的精神,自觉遵纪守法,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违背团的组织原则。要自觉抵制和反对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敢于和不良倾向做斗争。
6.努力推进学风建设,积极帮助其他团员青年提高学习成绩。
7.已通过团课考核,上学年平均绩点在3.0以上,无挂科,无处分,寝室达标且无吸烟学生,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无晚归现象。
(二)评选比例和要求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团员学生总数的2%,在支部任职的由支部集体评选,在学校或二级学院团组织任职的可由校团委或二级学院团总支组织评选,并报校团委批准。
第五条 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优秀共青团员是学校授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的共青团员学生的荣誉称号。
(一)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要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保持一致。
2.学习努力。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
3.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要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工作,努力掌握专业技术和本领,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具有良好的共产主义道德。要自觉遵守共青团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发扬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积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工作岗位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模范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助人为乐,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5.能联系和团结青年群众。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深入实践、深入青年,和青年广泛交朋友,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并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团结教育广大青年。
6.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并积极参与学风建设和帮助团员青年提高学习成绩。
7.已通过团课考核,上学年平均绩点在3.0以上,无挂科,无处分,寝室达标且无吸烟学生,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无晚归现象。
(二)评选比例和要求
按照年级团员总数的10%评选。
第六条 本条例由北京金融科技学院校团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