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团委栏目

嘉院团发【2016】第7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的通知,2016年全校团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市党委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扎实推进改革背景下的共青团工作,在全校重大活动和各项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为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选出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进一步提高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共青团基层基础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选范围:
        全校各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3)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校的活动。
    (5)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性参加志愿者服务,是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好榜样。
    (6)团龄在一年以上。
    (7)积极参与“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三走”等活动。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1. 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市党委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五条意见,坚决反对“四风”。
    (3)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做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5)是注册志愿者,经常性组织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6)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
    (7)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3.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时完成团员统计、团费收缴、团员发展、推优入党以及团建工作任务。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发挥积极作用。
    (3)须完成组织关系梳理、团员登记、团内活动模块试运行等任务。
    (4)参评团组织须将入团前接受志愿服务培训作为制度性安排,且本校专职团干部应全部为注册志愿者、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比例不低于70%,团员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比例不低于10%
    (5)参评团委成立时间应当三年以上。
    (6)未完成各项任务的团组织不能参加评选。
 
     4.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品牌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业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时完成团员统计、团费收缴以及非公团建工作任务。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须完成组织关系梳理、团员登记、团内活动模块试运行等任务。
    (5)认真落实将入团前接受志愿服务培训作为制度性安排,且团支部内部专职团干部应全部为注册志愿者,团员成为志愿者的比例不低于50%.
    (6)参评团支部成立时间应当1年以上。
     未完成各项任务的团支部不能参加评选。各级团委在推荐时要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认真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建议,要召开团的全委会审议推荐上报名单。
     请于2016年11月25日中午12点前提交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体现工作方法、特点、成效。
四、评选流程:
    1.各团支部进行评比上报给各院团总支
    2.各院团总支按照比例进行二次评选,并上报校团委进行三次评选
    3.评选细则(详见附表二)
五、材料报送:
      联系人:王昊
      联系电话:15810857872
      邮箱:JHXTWbangongshi@163.com
      地址:北京市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校团委办公室。
 
附件:
  1.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材料要求
  2.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细则
  3. 2016年度“北京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4. 2016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5. 2016年度“优秀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  申报表
 
 
共青团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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