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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我校积极响应教育部 “宪法晨读” 活动号召,于 12 月 4 日上午在明德楼 M205 开启了一场浸润法治精神的晨读盛宴,与北京主会场同频共振,以青春之音传递宪法温度。

宪法日当天,以主会场的升旗仪式为序,正式开启宪法宣传活动。国旗高扬,与宪法的庄严同频;青春肃立,将法治的信仰深植。这场与 “宪法晨读” 联动的仪式,让尊宪守宪的种子,随国旗的红光在校园里扎根。

宪法晨读的会场大屏上,一页页宪法读本在手中铺展 —— 主会场的齐读声,与校园分会场的朗诵音同频共振。从字里行间的庄重,到眉眼间的专注,每一句诵读,都是法治精神在青春里的轻响。

主会场《宪法伴我们成长》的旋律轻轻扬起。整齐的合唱声裹着少年意气,将 “尊崇宪法、守护法治” 的信念,融在每个音符里 —— 当歌声落定,宪法的温度已随旋律,在校园的空气里悄悄漫开。

宪法宣传活动现场,主会场的展演环节有序开展。舞台上,选手们或以深情朗诵诠释宪法内涵,或以生动演绎传递法治力量,每一段展演都凝聚着对宪法的尊崇与理解;我校分会场的师生端坐静听、专注凝神,目光紧随联动画面,在沉浸式体验中深化对法治精神的认知,让宪法信仰在共鸣中愈发坚定。

宪法日的精神内核

国家宪法日不仅是纪念日,更是宪法生命力的激活仪式。它让“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庄严宣告化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意回响,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地为洞庭湖湿地的生态修复实践。当宪法精神真正融入国家血脉与公民日常,方能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所期许的——让宪法成为人民的信仰。

宪法权威的制度化彰显

通过国家立法形式确立宪法日,凸显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最高权威,强调一切法律、法规和行为均须以宪法为准则,杜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凌驾于宪法之上的特权。

国家宪法日的成立意义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不仅是为了纪念1982年12月4日现行宪法的正式实施,更在于以仪式化的方式强化全社会的宪法信仰。它把“12·4”升格为全民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核心理念,推动宪法精神从文本走向生活。

本次宪法日普法活动,以新颖多元的教育形式、贴合学生生活实际的内容设计,让同学们真切感受到宪法的温度与力量。活动不仅加深了学生对宪法核心内涵的理解,更在校园中营造出浓厚的法治育人氛围,有效培育了学生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的自觉意识,全面提升了全体学生的法治素养与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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